一、办证地点与时间
地 点:一楼少儿阅览室、三楼成人阅览室
时 间:周一至周五工作日
二、发放对象
凡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,愿意遵守本馆规章制度,持有效证件者,均可申请办理读者证。
三、使用权限
凭读者证在本馆可借少儿图书、中文图书和期刊,借阅总量均为3册,借期为30天。
四、办证手续
1、新读者证办理。持本人有效证件,交纳100元图书押金即可办理,免收工本费(押金条请妥善保管,退证时凭押金条退还押金)。
2、旧证换新证。 归还旧证所借书刊,凭旧证、原押金收据,到一楼办证室更换新馆读者证的相关手续(低于现行押金标准续补足金额)。
五、读者证挂失和补办手续
1、读者证若丢失,须先还清所借图书,再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室挂失,即可补办新读者证,原证自动作废。
2、如补办新证后找到原读者证,原证自动作废。
3、读者证丢失后,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;若未能及时办理挂失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六、退证手续
1、还清读者证内所借图书后,须由本人持读者证、办证押金条,在办证室填写退证申请,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。
2、代办相关手续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。
3、新办读者证必须满六个月后方可退证。
七、注意事项
1、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,自觉遵守
2、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,如有污损或丢失,按照馆内规定处理。
3、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,持证人应对其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。
4、请妥善保管读者证,避免接近带有磁性的物质,不与尖硬物质接触,避免高温、潮湿环境、保持卡片清洁。